女子复婚遭拒火烧前夫房

2008年07月23日 10:44   作者:张太凌 吴瑞珊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与丈夫协议离婚后数月,女子张某感到后悔,在多次向前夫表达复婚愿望遭拒后,其将前夫暂住房屋烧毁。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吴瑞珊)与丈夫协议离婚后数月,平谷区女子张某感到后悔,在多次向前夫表达复婚愿望遭拒后,其将前夫暂住房屋烧毁。平谷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昨日表示,经审查张某已构成放火罪,不过同时经司法鉴定,其因抑郁被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07年11月,张某因与其夫周某经常争吵提出离婚,后二人协议离婚,17岁的儿子归周某抚养。检方调查时了解到,张某为自己离婚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情绪持续低落抑郁,经常自言自语,每晚靠服安眠药入睡,并因此辞掉原有工作。其间,张某多次向周某表达复婚愿望,均遭到拒绝。

  据检方调查,今年3月15日,张某听说周某有了别的女人后,赶到周某在顺义区临时租住的房屋内,发现屋内有女人居住过的痕迹。张某于是到加油站用可乐瓶买了一瓶汽油,将在屋内睡觉的儿子叫出屋后,把汽油倒在屋内窗帘上点燃,致周某家砖木结构房屋及屋内物品被烧毁。

  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烧毁的房屋及室内物品共计价值44200元;同时,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也出具鉴定,张某被诊断为适应障碍,长期抑郁反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平谷检察院正在进一步审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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