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外省区市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2008年07月06日 22:10   作者:无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7月1日至9月20日,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省区市进京车辆可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6时至24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7月1日至7月19日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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