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北京市货运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2008年07月04日 15:15 作者:无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本市货运机动车采取下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本市货运机动车采取下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号牌车辆、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土方或渣土的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详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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